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学校继续实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盲评人员范围
1、博士学位申请人员
2、硕士学位申请人员
二、盲评操作及提交材料要求
双盲评审要求向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隐匿评阅人信息,同时向评阅人隐匿论文作者及其导师信息。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由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分工协作、具体落实。博士学位申请人员的全部论文和全日制学术型学号尾号为7的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送交教育部学位中心盲审。其它各类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委托培养单位通过学校论文送审平台盲审。
学位论文盲评工作要求如下:
1、论文格式
盲审学位论文统一使用指定的论文封面(附件1),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不得出现在被盲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注意博士、硕士论文封面区分使用。
2、时间安排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4月9日前将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全日制学术型学号尾号为7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盲审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653室,电子版发送xwgl@vip.powertoolvideos.com,逾期不再受理。
3、送审单位
通过学校论文送审平台送审的,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双一流”、“省部共建”高校以及国家级科研机构3位以上不同单位的外单位专家。
4、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
盲审格式学位论文一本、签字盖章的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一份。
电子版材料:
(1)pdf版和word版电子论文全文(命名格式:10475_学号_LW);
(2)摘要:文本文件txt格式(命名格式:10475_学号_ZY);
(3)信息汇总表(附件2)(命名格式:10475_XXHZB);
(4)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附件3)。
三、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反馈
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将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论文盲审工作。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8日